外國人邀請函
外國人來華邀請函也稱《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需要由被授權單位出具給需要來中國工作,進行商務活動的外國人。
申請要求:
1、《外國人入境審批表》1份, 須加蓋邀請單位和所屬鎮(街)或市直單位的意見和公章。
2、由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信原件一式2份,邀請信須用邀請單位函頭或信頭紙打印,內容文字須為中文,并注意區分商務和工作邀請,同時須加蓋邀請單位公章(邀請信模式可下載,如果邀請單位沒有函頭紙或信頭紙,可用普通A4白紙把公司的名字和聯系方式寫上去,處理成函頭紙或信頭紙也可) 。
3、邀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一式2份,并加蓋邀請單位公章(營業執照和機構代碼證兩者都需提交,特別注意是該復印件上需要有上一年度的年審)。
4、被邀請人的護照復印件和最近1-2次來華簽證復印件一式2份(注意每一頁都要加蓋邀請單位公章)。
5、如辦理來華入境工作申請,還須附《外國人就業許可證》的復印件一式2 份,并加蓋邀請單位公章(《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并提交原件核對)。
6、邀請單位保證書一式2份,須企業法人簽名和加蓋邀請單位公章。
7、在非原籍國辦理簽證需提供擬辦理簽證國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官方出具的工作簽證復印件一式2份,并加蓋邀請單位公章。
8、赴非原籍國辦簽證的還需要提供《赴**辦理簽證說明函》一式2份,加蓋邀請單位公章(**為非原籍國,如赴香港辦理簽證說明函,內容詳細說明需要赴非原籍國辦理簽證而不回本籍國辦理的理由,字數不少于200字,必須用公司函頭紙或信頭紙出具)。
9、其他補充材料(視申請簽證而定,如是工作者家屬陪同來華定居,請提供相關親屬證明文件)。
外國人邀請函需要準備的資料有:
A,護照頁
B,所在公司營業執照
C,稅務登記
D,帶公司LOGO信函派遣信
E,帶公司LOGO的辦公內外照片
邀請函具體類別如圖所示:
類別 |
服務項目 |
所需資料 |
首次入境 |
外國人/外國專家首次入境停留7-45天 |
A,護照頁
B,所在公司營業執照
C,稅務登記
D,帶公司LOGO信函派遣信
E,帶公司LOGO的辦公內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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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外國專家首次入境停留45-90天 |
二次入境及以上 |
外國人/外國專家二次以上(包括第二次)停留7-45天 |
外國人/外國專家二次以上(包括第二次)停留45-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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