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離岸公司常見問題注冊離岸公司常見問題 問: 如何擬定離岸公司名稱?答: 一般來說,公司名稱必須包括「Limited」、「Corporation」、或簡寫「Ltd.」、「Corp.」、或「Inc.」。 如擬用的公司名稱與已注冊的公司名稱相同,便不能注冊。而且,公司名稱一般不能含有「銀行」、「保險」等字眼。 問: 離岸公司名稱是否可用中文? 答: 對某些國家來說是可以的,例如在英屬維爾京群島(BVI)、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及薩摩亞(Samoa)等國家,注冊公司都可使用中文名稱。 問: 注冊資本最少需要多少? 答: 離岸公司注冊資本的多少取決于客戶經營規模、用途的需求,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注冊資本要求。 問: 離岸公司至少要有多少名股東及董事? 答: 至少一名股東及董事,股東可同時兼任董事。 問: 公司董事及股東資料會否被其他人士查閱? 答: 大部分離岸公司注冊地的法律都不要求公開股東及董事的身份等重要資料。因此,也就不會被查閱到。 問: 注冊離岸公司有什么優勢? 答: 注冊離岸公司優勢如下: (1) 注冊程序簡便,成本低廉,無需驗資; (2) 外匯自由流通; (3) 合法避稅; (4) 簡單的公司維護程序; (5) 注冊資料及文件可高度保密; (6) 無經營范圍和地區范圍限制。 問: 離岸公司一經注冊,是否可用于香港運作而不須向香港政府申報? 答: 不需要,大部份離岸公司只需將董事/股東資料存放當地代理便可。 問: 離岸公司開設銀行賬戶有什么要求? 答: 需提供下列經會計師或律師簽發的公證復印件: (1) 股東及董事登記冊; (2) 公司注冊證書; (3) 董事會會議記錄; (4) 公司章程; (5) 出任董事同意書; (6) 董事個人住址證明(如水、電、電話費單等); (7) 公司良好記錄證明書(由當地政府發出); (8) 董事個人銀行資信證明正本。 問: 如何證明公司的存在和合法性? 答: 公司注冊后,我們會轉交該公司的注冊證書、公司鋼印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給客戶。此外,我們也可協助客戶向當地政府申請「公司存在證明」。 問: 離岸公司注冊后,是否可更改公司的章程及其它文件? 答: 可以。離岸公司是可對章程和其它文件進行合法修改和補充的。 問: 離岸公司如果要在中國境內投資,如何取得中國政府要求的《資信證明》? 答: 離岸公司需在銀行開設賬戶,并有一定的資金,銀行經過考核后,方會發出資信證明。 |